1、拆迁合同没签可以停水停电吗合法吗
拆迁合同没签的,不能停水停电且不合法。行政机关在实行拆迁任务时,需要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民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法迫使当事人履行有关行政决定。
这意味着,即便拆迁工作正在进行,只须拆迁合同尚未签订,行政机关就无权通过停水停电等方法来迫使被拆迁人同意拆迁条件。
2、拆迁中断水断电怎么样维权
法律快车提醒,面对拆迁中断水断电的违法行为,被拆迁人可以采取多种渠道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1.假如确认是拆迁员工指使供水、供电公司进行的断水断电行为,被拆迁人有权对供水、供电公司提起诉讼,需要保障其合法用水、用电的权利。
2.被拆迁人还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拆迁员工,追究其违法行为的责任。
3.提起行政诉讼也是一种有效的维权方法。行政诉讼步骤包含原告起诉、法院立案、审理前筹备、开庭审理与当庭判决或择日宣判等环节。
4.通过行政诉讼,被拆迁人可以需要行政机关纠正其违法行为,并赔偿因此导致的损失。
5.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法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对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或给予相应的处分。
3、被拆迁房子水电有补偿吗
在被拆迁房子的价值补偿中,水电装修等附属设施是有补偿的,但这部分补偿一般不单独列出,而是计算在房子价值补偿之中。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作出房子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含被征收房子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子导致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与因征收房子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被征收房子价值的补偿就包含了房子本身的价值与与之有关的附属设施如水电装修等的价值。因此,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不需要担忧其水电装修等附属设施得不到补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