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种,深深影响着企业的进步。当职工因工作致使受伤,则可认定为工伤,进行工伤认定及工伤鉴别,而后即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那样单位工伤保险索赔步骤是什么样的呢?
1、工伤认定
1、申请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区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需知和材料。市、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地区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2、申请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相应材料。
3、申请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区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区域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4、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含事故发生的时间、地址、缘由与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状况。
5、认定步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公告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工伤鉴别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别。
2、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2、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工伤鉴别: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别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别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别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别结论应当准时送达申请鉴别的单位和个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申请重新鉴别,此为最后鉴别。
3、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公告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需要盖好企业的章;
4、工伤鉴别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原件正反复印件一份签好名;
6、银行卡复印件一份签好名;
7、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有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8、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9、出院成本清单、每天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10、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11、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12、经办机构觉得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4、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不是受理决定:
1、工伤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提交补正材料公告书》;
2、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5、受理
1、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根据书面告知需要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公告书》;
2、经审察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公告书》。
6、调查核实
1、依据需要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行调查核实;
2、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争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出《举证公告书》,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7、行政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不是为工伤的行政决定。
8、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实行。
9、注意
1、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区域的,单位在什么地方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在什么地方申报工伤认定。单位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伤残后,可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别,并根据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在境外工作的,海外需要参保的,国内的终止;海外不需要的,国内不终止,适用国内工伤保险关系。